公告通知:
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残联字〔2018〕118号)和《自治区残联关于印发广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标准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残联字〔2020〕7号)文件要求,经审核,现将3名听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21年3月23日至2021年3月29日,具体如下: 群众若对公示听力残疾儿童有关情况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间署真实姓名来函,或直接与机构工作人员联系,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罗文大道4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听力言语康复中心 联系人:唐韩颖 电话:0771-394176 广西壮族自治区听力言语康复中心 2021年3月23日
主办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听力言语康复中心 联系电话:0771-3141916 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罗文大道48号 电子邮箱:tyzx_bgs@gxdpf.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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